昨天是个大日子
昨天是个大日子
昨天是什么日子?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昨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珠海市公安局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统筹开展的2018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学习宣传周”社会普法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并圆满收官,推动在全市形成人人学习宪法、人人遵守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直以来,珠海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
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向社会公众做好宪法宣传工作,将宪法学习实施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公安机关局内普法,确保公安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内顺畅运行,为推动法治珠海建设提供保障。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深刻认识宪法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规定动作,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宪法宣传学习工作落实。
8月9日,市公安局在全市首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在被评议单位中位列第一名。
10月17日,印发了自查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特别认识到2018年宪法修改,更好地体现了人民意志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加适应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这一核心要义。
党委带头,多措并举,
切实抓好局内宪法学习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市公安局明确将宪法学习列入市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集体学法内容,切实做好局内宪法学习实施工作。
2018年5月30日,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庆林在市局党委会议上组织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对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10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第17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八届第91次常委会议精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锐进行了强调部署。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也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委会专题学习宪法、党支部将宪法学习纳入“三会一课”等活动。
为加强对民警学习宪法的指导督促,
市局、分局分别为民警购置了《宪法》单行本和其他学习资料;
组织全体民警在“学法考试系统”开展了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将《宪法》相关知识内容放入“党组织在线”平台,推送全局民警学习;在市局大堂宣传栏进行宪法专题宣传等,推动宪法学习进警营,推动宪法精神深入警心。
在认真学习宪法的同时,市公安局将宪法内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中。
切实将宪法精神与各项公安工作相融合,落实到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活动中,转化为推进公安工作在法治轨道内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宣传,创新载体,
面向社会普及宪法知识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是公安机关普法的重点之一。
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市委提出的“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重要部署,丰富宣传宪法的形式和载体,除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普法工作外,还积极运用公安新媒体,生动准确宣传宪法知识,扩大宣传工作受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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