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四寸腰
三寸金莲四寸腰
“三寸金莲”是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那时候是美的象征。
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尽量把脚裹小。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又传说始于五代南唐亡国之君李后主的嫔妃。其妃窈娘娇娆善舞,李后主命工匠作金莲,饰以珍宝,网络珠璎,窈娘莲中以小脚旋舞,时而似飞燕凌空,时而似新月浮云,时而又似惊鸿临水,婀娜窈窕,美不胜收。自是民间效仿,至清代此习登峰造极,大有“女非小脚不美,男非小脚不娶”之势。
那时候,人们把缠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有不同等级的,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最美的小脚。
套在三寸金莲上的小鞋通常比一般的鞋加华丽夺目,上面绣着牡丹、金鱼、福禄寿等中华民族传统图案,鞋头微向上翘。年轻女子穿的金莲,通常是鲜艳的红色的,老妇所穿的,是黑色或深色的。
昔日一些地方的人留神于脚者,大抵是生活优裕之家,尤其是那些大家闺秀,她们不断地在自个脚上大做文章。那年月,女孩子长到五六岁必须缠小脚。据说缠脚时先将除拇趾外的四个脚趾狠命地弯曲到脚底,杂以碎瓷片,用丈二长的白布牢牢裹紧,再着一双尖头鞋,即使夜晚上坑歇息也不能松开。这尖头鞋月月小下去,年余,方可逐渐适应日行只能扶墙踽踽再痛苦也得咬牙忍受下去,故有“小脚双,眼泪一缸”之说。六七岁时再将趾骨硬性弯曲,日缩裹布,致使双脚彻底扭曲变形,方可成为袅袅婷婷的“三寸金莲”。
缠脚之苦,痛彻心肺,然而女孩子倒十分情愿,竞相效仿,不甘人后。那年月,一个大脚板女人,被视作丑妇,必遭社会讪笑,这倒罢了,更可恼的是到了出嫁年龄,则成了地摊上的冷货,无人问津这可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了。只缘脚大,则被“一票否决”,只能终身独守青灯,顾影自怜,再漂亮的脸蛋也无济于事。
我参观了乌镇,三寸金莲馆里,现在还有以前的女人怎么裹小脚的资料和很多小绣花鞋,她们穿的鞋子只有童鞋那么大,鞋头还是尖的。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女性的一双大脚又被人为地禁锢起来。不过这次禁锢并不是“缠脚”这一酷刑,而是一些厂家变着花样推出的高跟鞋。先是无限制地升高鞋后跟,直至底尖祗有分币般大,后来又是紧缩鞋尖,如一利剑。我真担心,居家过日子,夫妻间难免磕磕碰碰旦红颜发怒,一脚飞踢出去,洞穿夫君肚肠,岂不悲哉!
三寸金莲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发布缠足禁令),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金莲文化”,作为一种已被今人彻底扬弃了的丑陋的文化习俗,确实堪称为是腐朽落后、低级趣味的;但从文化历史、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它却又是必须值得尊重,并值得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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