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收养关系
何为收养关系
1/收养关系,应该是孩子父母双亡,或者不知父母被遗弃的孤儿,在得到当地政府司法部门,认可领养条件的家庭,符合收养环境条件的,这样的抚养关系,孩子的父母,才成为养父母关系!如果不符合要求,孤儿,会直接送到福利院!
2/把别人偷来的孩子,自己因为没孩子花钱去买孩子,相当于给拐卖人口销赃,法律程序肯定不允许,没有任何手续抚养来历不明的孩子,属于明知违法行为,人口是不可以买卖的!应该以拐卖人口同罪,人口不属于商品,怎么可以买卖关系存在!
3/把来历不明的孩子,从人贩子手里买来,没有血亲,没有任何程序依据,试问孩子户口怎么上的,当地司法部门难逃责任!必须追责,法律不能向犯罪分子低头,纵容犯罪,就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最大败笔!
4/孩子找到,对于亲生父母,可以诉求当事人刑事责任,还有买家的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不能以情感相提并论!孩子不是从孤儿院领走的,贩卖得来的孩子,属于犯罪,不能向这样的人低头让步!必须让它们付出代价,才能挽留更多的家庭!即使不能制止拐卖,也能让它减速!
5/孩子认贼作父,相当于现代版杨康,即使对你有养育情节,但是,谎言相骗,何来真情之说,给你再多的荣华,面对杀你亲生父母的仇人,你还能待它们如至亲,难道你真的随着坏人久了变畜生了?
6/买家觉得花钱,孩子就是你的,哪怕是车,没有合法手续,丢车的人找上门,也一样起脏,因为车非法买入,相当于给犯罪分子销赃,明知违法为啥同流合污!不能给这样的人犯罪理由,让它们逍遥法外,就是对无数失孤家庭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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