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云南省各地“转变+优化”推动消防“放管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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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着力点,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正、公开”的消防审批服务模式,全力推动消防“放管服”改革工作。
转变固化思维,优化简政放权
昆明支队将规模较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批权限和所有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项目管理权限,下放到辖区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市本级仅保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2个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截至目前,支队本级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事项901件,县(市、区)级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事项953件。
玉溪支队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使群众享受“集中式”的办证服务,积极与政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为开展更多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
大理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列入“红名单”的建设项目办结时限由原来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转变执法方式,优化消防办事环境
普洱支队改变以往群众上门求助的局面,以35名消防监督员为主,组建10支消防技术服务队,采取主动对接、现场办公等方式,提供“预审—施工现场指导—预验”服务,提前介入对建设工程设计进行技术指导,说明设计存在的问题,明确专人进行跟踪,对问题进行把关,提出改进意见,避免工程返工浪费,确保顺利验收;帮助、指导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制定专业、全面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对已发生火灾的事故单位,缩短火灾现场封闭时间,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版纳支队组织各大(中)队均接入云南政务服务网,依托云南消防政务网,一方面增设“办事指南”栏目,公开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表格下载服务;另一方面增设“监督结果公告”栏目,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结果和消防备案抽查结果,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全州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
德宏支队针对民生工程、省州级重大工程、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开展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活动,在火灾隐患整改、建设项目设计审核、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方面上,帮助优化设计方案和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消防(队)站对外开放计划,每个队(站)每月至少向社会开放2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与消防“亲密接触”,了解消防安全常识,体验逃生、自救技能。
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监督服务质量
曲靖支队有效避免“高峰拥堵”“白跑一趟”等现象,推行预约延时服务,工作日服务时间延长30分钟,在所有便民服务大厅接待窗口公开受理人员联系方式;推行周末服务制度,每周六延长窗口接待半天,在紧急情况下群众可提前进行预约,各大队窗口受理人员周末加班予以受理,缩短办事周期。目前支队正申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行开展行政审批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推行建审档案查询服务,对行政相对人提供档案等相关资料查询,需要查询时,单位及群众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填写《档案查询申请书》后就可享受档案快捷查询服务。
迪庆支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重在整改”的原则,杜绝“乱关、乱停、乱罚”问题和“冷硬横推”等简单粗暴执法现象,在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慎用查封、停止施工、停产、停业、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力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文山支队进一步规范官兵执法语言,多换位思考,注重执法艺术修养,避免工作中出现“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情况发生。在“文山消防”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办事查询栏目,提供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表填写、结果查询等功能。
红河支队突出抓好执法队伍监管,每季度以不低于40%的比例,对各大队执法卷宗进行随机抽查、网上考评、实地复核和当事人回访,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错误,确保全州消防机构执法工作高效、规范、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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