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概况
重庆市巫溪县概况
巫溪县位于 长江上游地区、重庆东北部,在 大巴山东段南麓。地处东经108°44′-109°58‘、北纬31°14’-31°44‘之间。东接湖北省 神农架林区、 竹溪县,南临 奉节县、 巫山县,西与 开州区、 云阳县接壤,北连 城口县和陕西省 镇坪县。
巫溪县自东汉建县以来,曾设县、郡、监、州的建制,名称先后为北井县、始宁郡、 永昌郡、 大宁监、大宁州、 大宁县、巫溪县等。
先秦时期
巫溪县先后属 巫咸国、巫臷国。 夏商周属 庸国鱼邑,鱼邑并于楚之后,归属 巫郡。战国时期(公元前277年),秦取楚巫郡归于 黔中郡,设立 巫县,县域包括 巫山、巫溪。
秦朝时期
秦统一六国后,推行 郡县制,巫溪县属黔中郡巫县。
巫溪县
汉朝时期
西汉,巫溪县属南郡巫县。东汉建安15年(公元210年),巫县分设北井县,县治在今巫溪县城厢镇;建安21年(公元216年),北井县归属 固陵郡(今奉节县)。
三国时期
北井县先后属 巴东郡(今奉节)、 宜都郡(今宜昌)、 建平郡(今巫山)管辖。
晋朝时期
西晋,北井县先后属巴东郡、建平都尉、建平郡管辖;东晋,北井县建制未变。
南北朝时期
刘宋、南齐、梁朝、西魏时期,北井县建制未变。北周初(公元557年至公元566年),在北井县设始宁郡,后改称永昌郡,郡治在今巫溪县城厢镇。天和3年(公元568年),北井县并入 大昌县。
隋朝时期
隋朝沿袭郡县制。隋文帝开皇2年(公元582年),撤销永昌郡,大昌县属信州总管府和巴东郡。
唐朝时期
唐朝改郡县制,增设道的建置,大昌县属山南东道所属 夔州(今奉节)管辖。
五代十国时期
废置山南东道,于夔州设镇江军,后改成宁江军,大昌县属之。
两宋时期
北宋设路,太宗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巫溪属夔州路大宁监。监治在今巫溪县城厢镇。南宋,县属关系未变,仍归大宁监。
元朝时期
元朝四川设行中书省(称四川行省)。至元20年(公元1283年),大宁监升为大宁州,辖大昌、洵阳、平利、石泉、隆化等县。元末(公元1361年),大宁州属大夏农民政权 夔州路。
明朝时期
明朝改“路”设“府”,大宁州属 重庆府。洪武9年(公元1376年),降大宁州为 大宁县,属四川省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夔州路。洪武13年(公元1380年),改州为府,大宁县属夔州府,分大宁县复设大昌县。崇祯17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农民政权,大宁县属之。
清朝时期
清朝在府、州、县之上设“道”制。顺治3年(公元1646年),李自成遗部贺珍和其子伯宁占据大宁抗清。康熙2年(公元1663年),伯宁受降之后,大宁县始归顺清朝统治。康熙6年(公元1667年),撤大宁县并入奉节县。雍正7年(公元1729年),复设大宁县,属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川东道夔州府管辖。
巫溪县(5)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时,大宁县隶属 川东道。民国3年(公元1914年),因县名与山西省大宁县同名,遂改名巫溪县。民国6年至民国24年(公元1917年至公元1935年),巫溪县被军阀据为防区,先后属豫鄂靖国联军、 川军、国民革命军20军和21军防区。民国24年(公元1935年),结束防区制,巫溪县属四川省第九行政督察区(今万州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20日,巫溪县人民政府成立, 隶属于西南行政区川东人民行政公署 万县专区。1952年9月1日,恢复四川省建制,巫溪县属四川省万县专区。1968年6月,万县专区改称 万县地区;1993年,万县地区改设 万县市,实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1997年3月,重庆恢复中央直辖市,万县市改设重庆 万州移民开发区,巫溪县随属。2000年7月,巫溪县由重庆直接管辖。
地形地貌
巫溪县地形以山地为主,属于典型的中深切割中山地形,境内山大坡陡,立体地貌明显,最低海拔139.4米,最高海拔2796.8米。
气候特征
巫溪县
巫溪县属亚热带暖湿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低山河谷年平均气温18℃左右;山地年平均气温小于5℃。海拔每升高100米,年均温下降0.65℃。气温最高在7、8月份,最低在1月份。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030~1950毫米之间。降水量9月最多,1月最少。低山河谷年均霜日11天,槽坝年均霜日40天,高山年均霜日大于100天。低山区 日照多年平均1589小时,中山区多年平均1568.7小时,高山区多年平均1378小时。
矿产资源
巫溪县(3)
巫溪县共发现矿产18种,探明储量的有8种。主要矿种为:煤有产地48处,储量达7000万吨;石灰石储量1.5亿吨;盐卤储量8.38亿立方米;大理石储量1亿立方米;磷矿探明储量406.45万吨; 黄铁矿总储量2830万吨,可采1996万吨。
水能资源
巫溪县有 大宁河等15条主要河流,均属 长江水系。年均降水量56.6亿立方米,地表径流量34.6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为14.5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为31.34万千瓦。各类蓄引提水工程162处,引水量2853万立方米,有效灌面6.07万亩。其中,水库有效库容94万立方米;中型引水堰一条,年引水总量1287万立方米;小型蓄引水道1003条,年引水总量1102万立方米。
2017年末全县有197482户,总人口为542628人,比上年末减少2798人;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10.8;全年出生人口6332人,其中男性3313人、女性3019人,出生率为11.6‰;死亡人口6713人,其中男性3973人、女性2740人,死亡率为1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见表4)。年末有常住人口38.53万人,比上年减少0.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6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5.3%,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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