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终于定了!
涨工资终于定了!
国即将进行十九大后的首次部队涨工资,平均幅度从25%到40%不等,但会取消一些津贴项目;并同时加推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包括退役后可以自主择业等。
传了近一年时间要涨工资的消息终于尘埃落定了!
经过核实涨工资的文件即将下发,三月底确定就涨,涨幅好像是几百,主要是基本工资、提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院津贴标准,完善奖励工资机制,从2017年8月1日起执行(2017年及以前年度批准转业、复转的军官、文职干部,不参加这次军队基本工资调整,2016年及以前年度批准转业、复员的士官,以及2016年12月1日批准转业的士官,不参加这次军队基本工资调整)。具体详细的文件估计大家会很快学习。
提高部队人员工资待遇是这次军队改革中的一环,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军人这个群体生活待遇的关心,让军人工资待遇保持一个适当的水平,有利于减轻军人的后顾之忧,激励广大官兵更好地履职尽责。
关于调整军队基本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战区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各军种政治工作部,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军委机关各部门有关厅,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后勤部,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组,保障组:
经中中央军委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起,调整军官,文职和士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提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津贴标准,完善奖励工资制度。
2018年3月军队调资要点
一,执行时间和落实时间
经中央军委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起,调整军队人员工资标准,补发金额随2018年3月份工资发放到位。
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此次调整,增加了基本工资中的军衔工资和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基本工资平均增幅为,正军2854元,副军2537元,正师2310元,副师2109元,正团1905元,副团1683元,正营1458元,副营1219元,正连1010元,副连794元,排级573元,一级军士长1435元,二级军士长1312元,三级军士长1194元,四级军士长1057元,上士896元,中士761元,下士410元,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100元。调整后,官兵的转业费,复员费,地区津贴,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将同比增加。同时,降低了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标准(纳入基本工资)平均降低200元。
三,完善奖励工资制度
改变以往奖励工资只发放基本工资的方式,将津贴补贴纳入奖励工资发放范围。调整后,2018年奖励工资平均增加额为,正军8940元,副军7900元,正师7040元,副师6370元,正团5760元,副团5490元,正营5110元,副营4820元,正连4630元,副连4500元,排级4000元,四级士官4790元,上士4320元,中士3820元,下士3030元。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7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2.98亿元,用于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老烈士子女(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农村老退伍义务兵,以及老党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财政部和民政部已于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三属”、“三红”抚恤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月人均提高1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未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党员、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月人均提高100元);农村老退伍义务兵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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